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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5月23日举行的静安区人民检察院“践行枫桥经验 促进民事和解”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近年来,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积极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,制定《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和解工作规定》,规范和解流程,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。
据了解,区检察院践行“枫桥经验”,将和解意识融入办案日常。以“如我在诉”的理念画出最大“同心圆”,坚持“监督与息诉并重”,多想一层、多跨一步,促使争议化解出现转机;释放司法人文关怀,发挥民事支持起诉等制度作用,充分保障弱势群体民事权益。
摸清利益诉求,调查核实破除和解障碍。解析当事人的申请监督理由,引导当事人表达真实诉求,探寻矛盾症结;合理运用调查核实权,查明事实真相;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,帮助涉案多方求同存异,凝聚共识。
加强释法说理,公开听证形成正向预期。对申请监督案件,区检察院采取公开听证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并开展释法说理;对存在监督情形的案件,尊重当事人依法行使处分权,努力推动和解达成;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案件办理过程中,以公正客观立场为当事人提供参考意见。
汇聚多方力量,携手联动化解纠纷矛盾。上下联动,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解忧纾困;检法配合,推进检察和解与执行和解的衔接融合;引入“外脑”,邀请技术调查官、专业导师发挥专业优势,解答当事人难题,借助多方力量,实现定分止争。
“我认为这场发布会‘干货满满’,检察机关注重建章立制,创新监督形式,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解决法律难题、化解矛盾,成效明显。未来,我还将持续参与检察工作,讲真话、谏真言、出实招,为检察工作贡献力量。”
受邀参加现场新闻发布会的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徐国忠这样说道。
下一步,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,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为平安静安、法治静安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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